17岁少女嫉妒朋友长得漂亮 协助男友将其强奸
[发表时间:2005-8-17 11:55:49  阅读:

  林州市17岁的少女杨梅(化名)到现在还后悔,因出于怨恨和嫉妒的心理,一时冲动按住女朋友赵某的胳膊,帮助自己的男朋友郭威将其强奸,结果自己被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而男朋友郭威也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4年8月,家住林州市城关镇的杨梅初中毕业后,经在安阳市工作的姐姐介绍,在文峰中路一家饭店打工。在此期间,杨梅认识了龙泉镇20岁的郭威,随后二人谈起了恋爱,不久便同居了。

  当年11月,杨梅回林州老家时,碰到了初中同学16岁的赵某,赵某说她与母亲刚吵了架,杨梅便劝说她到安阳市散散心。二人到安阳后,杨梅向郭威介绍了赵某的情况,郭威见赵某长得很漂亮,便劝说赵某在安阳住一段时间。11月20日,郭威说他的父母这几天出车拉货,家里无人照料。于是,两个女孩便随同郭威来到了龙泉镇其家中。赵某帮忙把凌乱的家收拾得干干净净,而郭威则围着赵某嘘寒问暖,杨梅见此顿生醋意。当天晚上,喝了酒的郭威向杨梅提出想与隔壁住的赵某玩玩(指发生性关系),杨梅则不高兴地说不管。当郭威来到赵某的房间说明来意后,却被赵某拒绝,而郭威则强行按住赵某,遂对其实施了强奸。

  第二天早上,吃醋的杨梅讥讽赵某,说她勾引自己的男朋友,赵某予以否认,并提出马上回家。因当天下午回到安阳时已无车,3人便住到铁西路一家旅店。晚上9时左右,郭威对杨梅说想再次与赵某发生性关系,杨梅瞪了他一眼,说你看着办吧,郭威遂进了赵某的房间。稍后,当杨梅推开赵某的房门时,见到郭威仅穿短裤趴在赵某身上,赵某正用手推打着郭威,嫉妒和怨恨的怒火顿时从杨梅心里爆发了。她不但未拉开郭威,反而一边骂赵某与她争抢男朋友不要脸,一边上前按住赵某的双手,而郭威则趁机再次对赵某实施了奸淫。次日上午,两次受辱的赵某打电话告诉了家人事情经过,赵某的家人赶到安阳后立即报了警,公安机关遂将郭威和杨梅抓获。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经过不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威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被告人杨梅帮助郭威实施上述行为,核其行为均构成强奸罪,二人系共同犯罪,其中郭威是主犯,杨梅是从犯,遂依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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