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介绍 刘彤海律师,中共党员,高级律师。一九八二年从事律师工作,濮阳市市区司法局副局长、尊严律师事务所主任,海南维特(集团)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等职。 刘彤海律师执业近20年来先后承办经济、民事、商事、刑事、行政等各类案件2000余宗,足迹遍及长城内外、大江南北。他先后担任中原石油勘探局、钻井一公司、钻井二公司、钻井三公司、防腐集团、南方公司等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累计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曾被濮阳市司法行政机关多次评为“模范共产党员”和“人民信得过的律师”。 刘彤海律师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尤为擅长承办法律关系复杂的民商类重大疑难案件,他成功的代理了广东茂名中院执行中原油田南方经济开发中心在深圳房地产案,为其避免损失达6000万元;其代理的62人状告濮阳建行存单纠纷,成功的运用表见代理的知识取得胜诉。他代理的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诉海南省军区信用证纠纷案,标的额达3000万元人民币,已经过海口中院二次判决,是较为疑难案件,代理意见被海南省高院采纳。有的案例曾见诸《中国律师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报刊;其代理的旅客运送合同遭劫索赔案曾为《河南卫视》、《大河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披露,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 刘彤海律师博览群书,知识渊博,对大陆法系债法和物权法有较深造诣。办案之余,笔耕不辍,曾先后在《中国律师》(如:《法庭辩论怯场问题研究》,《〈律师法〉,究竟怎么修改》)、《河南律师》、《海南律师》、《河北法学》等报刊、杂志发表论文、办案经验、札记、随笔、评论150余篇。出版专业著作《市场经济与企业负债经营》(合著,兰州大学出版社93年版);《我的辩护(代理)理论与实践》(南海出版公司出版)。其业绩被载入《中国当代科技专家大典》(河南卷)。
成功案例 刘彤海律师,成功的代理了广东茂名中院执行中原油田南方经济开发中心在深圳房地产案,为其避免损失达6000万元; 刘彤海律师代理的62人状告濮阳建行存单纠纷,成功的运用表见代理的知识取得胜诉; 刘彤海律师代理的深圳发展银行海口分行诉海南省军区信用证纠纷案,标的额达3000万元人民币,已经过海口中院二次判决,是较为疑难案件,代理意见被海南省高院采纳; 刘彤海律师代理的旅客运送合同遭劫索赔案曾为《河南卫视》、《大河报》等多家新闻媒体披露,引起较大的社会反响。 有的案例曾见诸《中国律师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报刊。
专业专长 擅长承办法律关系复杂的民商类重大疑难案件,包括:一般债权债务、损害赔偿、财产问题;人身伤害、公司、破产、金融(银行)、消费者保护,等等。
联系方式 电 话: (0393)4498098 传 真: (0393)4498676 手 机: 13903932197 BP机: 198-37501698 E-mail: liuhaitong2001@263.net 地 址: 濮阳市黄河路市区教育局1楼 邮 编: 457001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