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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广仁,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1980年从事律师执业,擅长办理涉外民商事、公司、金融、刑事等法律事务。现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并受聘担任济南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团长。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山东省及济南市十佳律师,荣获一、二、三等功和济南市“五一”劳动奖章。
[荣誉] 1989年11月 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二等功” 1993年02月 省司法厅、省律协授予“全省优秀律师”称号 1994年01月 济南市司法局授予“个人三等功” 1997年01月 山东省司法厅授予“个人一等功” 1997年03月 司法部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1997年10月 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十岗千优”称号 1998年01月 市司法局、市律协授予“济南市十佳律师”称号 1998年11月 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十佳律师”称号 2000年01月 市司法局、市律协授予“济南市十佳律师”称号 2000年10月 济南市委市政府授予“第六批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 2001年08月 山东省司法厅授予“山东省十佳律师”称号 2002年04月 市总工会授予“市五一劳动奖章”称号 2003年 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律师界优秀共产党员
成功案例 一、积极为省市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提供法律服务
1、担任济南市城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法律顾问,在指挥部设立律师办公室,现场为城区改造项目起草、审查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确保城区改造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2、积极为引进外资提供法律服务,担任济南外经贸局及其他涉外部门的法律顾问。参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与瑞典沃尔沃公司16亿元卡车合资项目的谈判,最终使双方顺利签约,实现了中外两大汽车集团的合作和共赢。
二、协助政府处理复杂法律事务,努力维护政府权益
1、受市政府指派代理市政府某部门参加国内标的额最大的行政赔偿诉讼,取得一、二审胜诉,为市政府避免了1亿余元的经济损失,也给市政府避免了不良影响。
2、于2002年底,受市政府指派,处理了国泰集团水厂专营权的回购项目,使国泰水厂专营权回购工作提前二十余天完成,给我市减少利息损失数百万元。
3、受市政府指派,代表政府与北京阳光100国际集团洽谈在原水泥厂地区兴办阳光100房地产开发项目,促成了该项目在我市的落户,该项目房地产开发面积达100余万平方米,是我市西部城区改造的重点项目。
4、作为济南市城建投资公司法律顾问,为泉城路拓宽改造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确保了泉城路拓宽改造工程的顺利依法实施。
5、担任我省最大的国有独资公司“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为山东省省内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营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专业专长 擅长办理涉外民商事、公司、金融、刑事等法律事务 最新动态 王广仁律师任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团长 为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近日,济南市政府聘请学术造诣较深、政治素质好、执业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济南市律师协会会长,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广仁律师任法律顾问团团长。
联系方式 电话:0531-7154521 传真:0531-7154526 E-MAIL:jnzclf@zclawyer.com 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43号泰山大厦21层C区 邮编:25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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