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元洙 律师
[发表时间:2005-5-9 17:14:41  阅读:

律师介绍
    秦元洙律师,男,196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2002山东大学民商法专业研究生结业。一九九三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执业。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三级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50404110155。

  1988年7月枣庄师专毕业,分配至山东省级规范化学校枣庄十五中从事教学工作,1991年被评为枣庄市级优秀教师,并为全市地理教师演示观摩课。一九九三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在山东龙头律师事务所做兼职律师,1998年调入该所专职从事律师业务,2000年6月与其他8位律师一起发起成立山东法扬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山东新时代学校、山东三九药业有限公司、枣庄金泰电子有限公司、枣庄汽运有限公司、枣庄鑫诚房地产开发公司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在具体工作中,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尽心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先后办理各类案件48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2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获得无罪释放。成功办理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其参与辩护的李某某等在枣庄光明广场抢劫杀人案,庭审过程在枣庄电视台作了全程报导,代理的北庄村委会与葛某承包合同纠纷案,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作为典型案例介绍。由于工作出色,先后多次被枣庄市司法局嘉奖,2002年被评为枣庄市十佳律师。

  执业过程中,注重法学理论和律师实务研究。2000年考取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2002年7月顺利完成各项课程结业;2001年10月在青岛参加了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劳动仲裁法律知识培训班,2002年10月被枣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聘为兼职仲裁员。先后多次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专业论文,个人撰写的《如何迎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对律师的挑战》、《律师职业使命与形象设计》均被评为山东省律师优秀论文;2001年以来,在中国律师网原创中心发表《试论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市场》等论文近十篇,《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在中国法官网和汉基律师网中发表,在社会中引起强烈反响。

  经过不懈努力和艰苦奋斗,实现了从教师到律师的角色转换,充分发挥了教师的语言优势,使庭审效果达到较高的水平,同时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克服了法律知识理论的欠缺,实现了法律知识与律师业务的统一和融合,承办的各种案件质量高、信誉好、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已经成为在枣庄市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律师,经常被枣庄电视台、枣庄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邀请作为法制节目的嘉宾,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

专业专长
    业务专长:金融业务、房地产、行政诉讼代理、劳动仲裁代理……

联系方式
    电  话:(0632)3334956 13062086185
    传  真:(0632)3334056
    电子邮件:qyz85@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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